编辑: lonven 2019-09-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项目名称: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甘肃鑫德建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3月国环评证 乙字第1915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是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制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 预审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甘肃鑫德建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常青军 联系人 常青军 通讯地址 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政府向东

1500 米处 联系电话

13389444449 传真 / 邮政编码

747000 建设地点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那吾镇早仁道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C309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33.7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6.85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沥青混凝土俗称沥青砼, 是经人工选配具有一定级配组成的矿料 (碎石或轧碎砾石、 石屑或砂、矿粉等)与一定比例的路用沥青材料,在严格控制条件下拌制而成的混合料. 沥青混凝土路面由于它平整性好,行车平稳舒适,噪音低,且具有易修补、恢复交通期 短,综合成本低等优点,今后必将成为路面材料的主潮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人们对出行道路的舒适性要求越来越高,高等级的路面,特别是柔性路面―沥青路面将 越来越多地被应用.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实施的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计划于

2019 年8月份铺设沥青混凝土,因合作市城区附件无沥青拌合站,由临潭路施工方和 甘肃 甘肃鑫德建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协议提供沥青混凝土,在此背景下甘肃鑫德建材石料 加工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决定投资

200 万元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那吾镇早仁道 村建设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 项目年产

15000 吨沥青 拌合料,本项目主要为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和其他道路工程建设服务.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报告编制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修订版) ,项目 属于第十九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 站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对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 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 本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技 术规定,开展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 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甘南州生 态环境局、有关专家等的指导,以及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2、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12 月29 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0 月26 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月1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2 月29 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7月1日;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3月1日;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 年7月3日. 2.2 部门规章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4月28 日修订) ;

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10 月1日) ;

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5月1日修正) ;

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⑸《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⑹《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 ;

⑼《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 ;

⑽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 年12 月3日;

⑾《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的批复(2012-2030 年) 》 ,甘政函 [2013]4 号) ;

⑿《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14 年1月17 日) ;

⒀《甘南州

2018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州政办发〔2017〕229 号)要求;

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6月27 日) . 2.2 导则及技术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T2.3-2018;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

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的批复(2012-2030 年) 》 ,甘政函 [2013]4 号) ;

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

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18) . 2.3 项目有关资料 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⑵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笺;

⑶合作市那吾镇政府便函;

⑷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资料.

3、环境功能区划 3.1 环境空气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 -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界定,项 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按二类区要求. 3.2 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格河,为洮河支流.根据《甘肃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2-2030) 》 (甘政函[2013]4 号) ,项目区涉及流域为格河合作夏河保留区,起始断面 为源头,终止断面为入大夏河口,水质目标为Ⅱ类.甘肃省水功能区划见图 1. 3.3 声环境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项目区声环境功能区为

2 类.

4、评价目的及原则 4.1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拟通过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论证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可行性,为项目审批 部门的决策、项目竣工验收、环保部门环境监管及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⑴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概况进行调查;

对项目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 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了解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

⑵通过对本项目在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预测,评 价其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制定污染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⑶根据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项目 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达到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⑷为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环保主管部 门的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2 评价原则 ⑴ 严格执行国家、甘肃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⑵ 坚持 达标排放 、 节能减排 和 三同时 的原则,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污染防 治,以实现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⑶ 坚持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

⑷尽量利用现有有效资料,避免重复工作,缩短评价周期.

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沥青拌合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以及

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 合作市临潭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5 - 制、淘汰三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6、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合作市那吾镇早仁道村,项目租用早仁道村荒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 建设符合土地政策,且合作市那吾镇政府同意本项目在此建设(见附件),项目厂区四 周为山体,厂区南侧为乡村便道,厂区西侧200m处为兰朗高速,西侧650m处为乡道.项 目区地形平坦,区内交通条件便利.场址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和军事设施,没有基本农田 保护区,没有各类列入国家保护目录的动植物资源,且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风景名胜区等 环境敏感地区.即项目周边环境单一,项目选址不存在环境敏感制约因素. 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运输条件、水、电供应和村庄距离等情况,项 目选址可行性综合分析列于表 1. 表1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综合分析 序号 项目 合理性分析

1 用地性质 建设地点环境敏感点较少,项目占地可行.

2 交通条件 厂区西侧 200m 处为 S2 兰朗高速、 650m 处为乡道,交通条件便利.

3 场地现状 厂址区域无风景名胜区、地表文物古迹等保护区.

4 供水 项目所在地供水能满足工程用水的需要.

5 供电 当地国家电网接入.

6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粉尘、沥青烟、燃油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限制后排放,对 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设防渗旱厕,生活洗漱废水泼洒地面抑尘,厂 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8 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其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 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9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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