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5
穗工信函〔2018〕1609 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8 年省级 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 制造业发展用途)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 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

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 (粤经信珠西函〔2018〕16 号)要求, 现组织开展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项目申 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单位按照专题申报指南(附件 1)的具体要求 编制申报材料.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出 具推荐意见,于2018 年9月29 日前将经审核的申报材料(纸质 版一式七份,电子版一式一份)及审核意见汇总表(附件 2,加 盖公章)报送我委(工业发展处)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2 ― 附件:1. 申报指南 2. 审核意见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9月13 日 (联系人:廖菲、黄志勇,

电话:

83123828、83123887)

1 附件

1 2018 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 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先进 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支持符合聚集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 共服务平台,对获得省级资质或以上的装备制造业领域公共服务 平台以事后奖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应为

2014 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新建或扩 建的符合粤经信珠西函 〔2017〕

87 号文发展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 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服务平台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 技人员达到 50%以上.

(三) 平台应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专用场 地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并在

2018 年8月31 日前已开展相关 服务,累计为行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技术服务的次数达到

50 次2以上,或累计开展各类智能制造技术培训或讲座

20 次以上,或 累计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

500 人次.

(四) 优先支持获得 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等 省级资质及以上的装备制造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公共服务 平台牵头单位联合省内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校(所)拓展平台服 务的功能与内容,打造产业链衔接与跨界融合的新型公共服务平 台.

(五)项目总投资额

800 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地限于广州市行 政区域内(不超过

3 处).

三、支持方式

(一) 本专题支持方式为事后奖补.

(二) 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30%,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三) 奖励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 等.

四、申报材料

(一) 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 1)、目录及页码, 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 章.

(二) 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项目申请 表(附件 2).

3

(三) 项目承诺书(附件 3),承诺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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