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5 |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原定资金使用计划 17175.5 万元 17175.5 万元
3649 万元 调整后的资金使用计划
10000 万元
20000 万元
8000 万元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尽管募投项目完成时间略有推延,但整体项目内容不变,对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及整体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9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 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实 施计划. 本次调整实施计划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能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原定部分设备已不能满 足公司产品生产要求,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选型进行调整.由于设备新型 号的论证、选定、订购和安装调试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且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因项 目选址地质条件及建设期雨季过长等原因导致比原定计划略有推迟, 同意公司对 募投项目相关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作出的相应调整.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 作为雪人股份的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尽管项目完成时间略有推延,但整体项目内容不变,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 整体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设备选 型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保荐意见》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