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5 |
9 月, 芦山县人民法院受理 了某企业和
30 户村民因土地租赁纠 纷而发生的执行案件. 在该案的执行中, 法院依法将 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其尚未领取 的征地补偿款采取限额冻结措施. 期间, 法院采取电话、 公告等多种方 式通知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到法院处 理案件, 但相关负责人以各种理由 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随后, 法 院对该企业银行账户内的
12 万元存 款依法采取强制扣划措施, 分批通 过银行转账方式, 向30 名申请执行 人支付土地租金, 并依法向申请执 行人交付土地. 案件执行完毕后, 该企业负责人 王某不守信, 未能与申请执行人对地 上附着物的归属达成新协议, 还多次 电话向执行法官讨要说法.
2017 年2月9日, 承办法官约谈 王某, 对其诉求进行答复, 在接待过程 中, 王某依旧情绪激动, 在场法警屡次 训诫但王某仍不改正. 案件处理: 依法被处以 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诉讼 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 罚款、 拘留;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
(五) 以暴力、 威胁或者其 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法院经研究 认为, 王某的行为构成威胁法院工作 人员、 暴力阻碍执行职务, 依法对王某 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王某因自己的一时不理智以身试 法, 最终为此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 价.在拘留所的日子里, 经认真反思 和拘留所民警、 法院执行干警的普法 教育, 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表示真诚 悔过的同时, 向法院出具悔过书, 一再 表示今后一定要知法、 守法, 做一个遵 法守纪的好公民.鉴于此, 法院提前 解除了对其的司法拘留处罚. 法官说法: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 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必须确保 其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在执行工作中, 一些被执行人及案件关联人员因不满 执行结果, 随意向执行人员发泄不满情 绪的现象时有发生, 给执行法官正常履 职办案造成一定的心理负担和安全压 力.这样的情况, 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执 行力度弱化, 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有效树 立. 2017年2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制 定出台 《人民法院落实 〈保护司法人员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的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 通过进一步 强化法律保障制度, 为司法人员依法、 独立、 公正履职撑起法律保护伞, 全力 保障司法人员正常履职不受外界干扰. 其中, 《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明确 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 动, 恐吓威胁、 报复陷害、 侮辱诽谤、 暴 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 为, 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本案中, 王 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以暴力、 威胁方法 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法院及 时高效通过法律手段对此类行为予以 坚决打击, 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处罚是 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的积极维护, 从而形成有效震慑, 坚决维护司法权 威. 本组稿件由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采写 妨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依法被拘 他后悔不已 我之前以为这笔钱能赖得掉, 结 果没想到因为几千块钱却让我找工作 受阻, 真是得不偿失. 说起自己当初 逃避执行造成的后果, 被执行人周某 后悔不已. 在石棉县人民法院, 被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受到信用惩戒的 周某找到执行法官, 缴纳了其应当赔 偿申请执行人的相关费用, 并申请解 除对其的信用惩戒措施. 案件回放: 双方约定时间到期 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周某 因买卖装修材料发生冲突, 李某受伤 产生医疗费用. 后来, 双方多次协商, 但对赔偿事 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