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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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电发财字〔2017〕11 号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 科学院电工研究所野外出差等特殊科研 活动经费支出报销管理细则》的通知 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野外出差等特殊科研活动经费支出报销行 为,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经所长办 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野外出差等特殊科 研活动经费支出报销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2017 年1月22 日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文件 -

2 -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野外出差等 特殊科研活动经费支出报销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野外出差等特殊科研活动经费支出 报销行为,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根 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31 号)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财行〔2016〕71 号)及《中国科学院野外科学考察等特殊科 研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 (条财字〔2014〕33 号)的 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野外调研、考察人员离开租住驻 地(单位驻地)(食宿条件比较艰苦、流动性大)进行调研、观测、采集、发掘、测量、试验等野外工作,测量、实验设备无法 从外界运往现场的测量材料等的采购. 第三条 科研人员应事前填写《中科院电工所野外出差备案 申请表》(见附件 1),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作为报销凭据之一. 第四条 科研人员在野外科学考察期间乘坐飞机、火车、轮 船等交通工具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保险费用的报销, 按照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 规定的标准报销. 第五条 科研人员自带所公务用车或租用车辆进行考察的, 应在《中科院电工所野外出差备案申请表》注明.科研工作期间 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租车费等,可据实凭据报销.出差期间 全程使用车辆的,将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

出差期间未全程使 用车辆的,扣除使用车辆的天数外可发放市内交通补助(标准按 -

3 - 照《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 行). 租用车辆要提供租赁合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及联系方 式,经研究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销.自带所公务用车的须提供《工 作证明》 (见附件 2) ,经综合办签字后报销. 第六条 住宿费是指科研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 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能取得住宿发票的,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地区出差的 住宿费限额标准据实报销. 因工作需要只能在帐篷、汽车等处过夜或临时租赁房屋,无 法取得住宿发票的,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照片或工作日志 等) ,研究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有效后,实行定额包干,定额标准 在差旅费规定标准的 100%至130%的范围内由研究部负责人书面 确定. 第七条 野外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科研地区条件不同,伙 食标准按地区差旅费补助标准,在不超过 130%的范围内由研究 部负责人自行确定;

对于到高原(高于

3000 米) 、沙漠(深入

50 公里) 、冰川、海洋等特殊地域,包干标准可在不超过 200% 的范围内由研究部负责人自行确定. 第八条 零星公杂费是指野外科研期间因特殊原因发生的无 法取得发票的零星支出补助, 包括办公用品、 印刷费和邮寄费等. 零星公杂费实行定额补助, 由研究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 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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