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6 |
八、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4-5类放射源、3类射线装置(加速器、中子发生器除外)、固 体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废物收集的行政许可,负责危险废物 转移的批准,负责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行政许可,负责环境 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的备案,负责对缺乏陆路交通条件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批准,负责在黄浦江上游 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临时堆放废渣、垃圾及其他无毒害废弃物的审批;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能源结构的 调整.
九、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监督检查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以及本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 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的环境保护.
十、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协调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负责环境应急管理 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十
一、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环境监测制度;
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 网;
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
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组织 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
负责统一发布环境信息. 十
二、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 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
三、组织开展本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 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十
四、承办区政府和市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松江区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预算是包括局本部以及下属3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2家,事业单位2家,具体包括: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本部)、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察支 队、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辐射及固体废弃物管理站.
一、局(本部)各科室
(一) 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材料的起草,督查、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和完成;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 和政务信息工作;
组织对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提案和上级督办件的办理工作;
负责局系统财务工作及会计报表、统计 资料等审核、上报;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组织制定有关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负责组 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
负责来客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卫生创建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及局机关办公用品的登记、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