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06
新闻稿Press Release

1 在CEPA 框架下内地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续约协议(2017 年6月26 日 )地 产代理监管局( 监管局)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房学)于2017 年6月23 日签署协议,落 实在《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框架下,有关内地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的续约协议.

监管局主席梁永祥太平绅士,SBS 及中房学会长杜鹃女士分别代表双方在北京签署资格互认协议.逾

60 名来自香港及内地的业界代表出席仪式,共证盛事.梁主席在签署仪式上表示:「是次专业资格互认计划得以延续,对促进两地专业交流和提升双方专业水平方面,将有长远的正面影响,消费者亦因此受惠.」中房学会长杜鹃女士指出,香 港地产代理行业的规管制度已建立多年,对于内地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内地市场广阔,资格互认可让香港从业员向内地同业借镜,加深对内地行业运作和执业的了解,将有助推动两地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监管局为促进内地房地产经纪人和香港地产代理的专业交流和长远发展,多年来积极推动两地的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率先于2010 年11 月与 中房学 签署 为期五 年的 协议,落 实内 地与 香港地 产代 理专 业资格 互认 计划 的基本 安排 . 新闻稿Press Release

2 根据该协 议, 在 五年 的协 议期 内 ,监 管局 和 中房 学分 别推荐特定 数额 的合 资格地 产代 理与 房地产 经纪 人, 参加由 对方 专门开设 的培 训课 程及考 试.获 推荐 的人士 通过 考试 后,将 分别 取 得在 内地 和香 港从事 房地 产经 纪人或 地产 代理 行业的 资格 . 首 届训 练课 程及 考试已 于2011 年举 行. 此外,双 方在 处 理消 费者 投诉 、 行使 纪律 制 裁权 的问 题上达成共 识,建 立违规 经纪 人资 料的 通报机 制,以 确保两 地的 规管制度 有效 运作 . 自2015 年6月起 , 监 管局 和中房 学就 探讨 延长 互认计 划的 可 能性 展开 积极 商讨.经 过双 方的 共同努 力,并 待内地 有关 主管部门就内地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登记安排落实相关法规及执行 细则 后, 终于在 近日 达成 续约协 议.梁主席衷心感谢中房学的热心支持和宝贵贡献,让 是次专业资格互认计划得以延续,并 期望两地 的经 纪人或 地产 代理好好 把握 今次 的机会,透过互认计划这个平台,加 深对对方行业运作、执 业操守、行 为模式及相关法规要求的认识,达致两地人员的互相尊重和包容,共 同提升 竞争 力.新协议为 期五 年 ,一 如以 往, 监 管局 和中 房 学将 分别 推荐合资格 地产 代理 与房地 产经 纪人 , 参 加由对 方专 门开设 的培 训课程及 考试.在有关 资格 互认 计划 下,新一 期培 训课程 及考 试的安排 细节 ,监 管局将 于稍 后正 式公布 . 新闻稿Press Release

3 监管局主席梁永祥太平绅士,SBS( 前排左)及中房学会长杜鹃女士(前排右)在北京签署资格互认协议.见证嘉宾包括监管局行政总裁韩婉萍女士(后排左五)及规管及法律总监刘淑迸(后排左四).新闻稿Press Release

4 监管局主席梁永祥太平绅士,SBS( 前排左)与中房学会长杜鹃女士(前排右)交换专业资格互认协议书的文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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