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6 |
得分在
90 分以下的,支付服务费如下: 季度服务费=季度合同价*考核得分÷100,低于
50 分的,按合同价的 50%支付. (第一个半年度经考核评分在
90 以下的, 应扣服务费在第二个半年度的季度运营 管理服务费中扣除) 中标人在运营管理服务期间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取得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锚地运营管理所必须有的资质或资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的 要求做好锚地管理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年正 常且无安全隐患完成锚地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如遇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对锚地的管理主体单位资格 有最新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取得相应资格,如超过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仍未取得 相应资格,采购人将限期整改,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整改,及时取 得锚地管理相应资格,以始终保证中标人作为项目运营管理单位的资格合法性,否则 采购人有权终止运营管理合同,按当年中标人的实际管理时间结算管理服务费.如中 标人的运营所需资格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运营管理合同.
(四)运营管理服务的变更及终止 1.运营管理期限内若遇城市规划变更或调整、航道建设改造等原因,需提前终止 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致使中标人无法继续运营管理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补 偿方案. 项目名称:佛山南海区九江港区公用锚地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JJ-2018-018
8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2.随着西江航运业务的发展,采购人如需调整锚地规模或锚地位置的,采购人应 提前告知中标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运营管理合同.
3、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中标人超过指定 期限仍无改善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中标人在运营管理活动中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2)中标人不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 指挥调动. (3)中标人不按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对锚地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4)中标人因自身资格不再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中标人配备的设施、设备或人员不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