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6 |
(2)未按规定由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章;
或未加盖公章的;
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委托书的;
(3)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响应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 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7 二19.2 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 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 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8 磋商小组将对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合格磋商供应商应符合 资 格性要求 部分做资格审查,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文件未按 规定签署盖章者将导致响应无效. … … … …… 第7页,共35 页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
一、磋商规则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编制磋商文件,组建磋商小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 定提交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审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供应商不符合 资格性及符合性条款和 * 条款要求,不进入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磋商响应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时也不接受磋商响应供应商 主动澄清.符合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磋商顺序采用 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 4.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提出重点的磋商内容, 根据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 磋商小组与进入磋商程序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每轮磋商结束前由磋商小组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轮磋商,如需要进行下一轮磋 商,采购代理机构提前告知磋商响应供应商下一轮磋商时间.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变动 磋商文件;
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供 应商. 7.除非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 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若出现后一次的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则 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 8.磋商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更正等文件、最终报价应予密封并交至采 购代理机构指定人员,报价部分单独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齐全部响应供应 商材料后,统一送达磋商小组. 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8页,共35 页10.参加磋商并代表磋商响应供应商签署响应文件的应该是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供 应商代表,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11.在磋商活动中,有关人员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给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 确定候选供应商原则: A.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 综合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