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6 |
2019 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 门: 根据省政府要求,2019 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和湖南 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合并为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为大 力推进制造强省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 加快推动工业经济 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现就
2019 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 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
2 ― 动计划(2016-2020 年) 》 (湘政发〔2015〕43 号) 、 《关于加快推 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 (湘办发〔2017〕37 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 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 (湘政发〔2018〕4 号)等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 车间、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 地、工业绿色发展、工业创新发展、工业设计中心等通过奖励方 式予以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申报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是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列入 信用湖南网 和 湖南信用网 信用黑名单的 项目申报单位;
(2)以前获得过省工信厅(原省经信委)专项资金奖励的 项目.
3、具体申报条件参见附件 1.
三、申报类别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2、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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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
4、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考评奖励项目;
5、工业绿色发展奖励项目;
6、工业创新发展奖励项目;
7、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
四、申报工作组织
1、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中央在湘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 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3、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工信、 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4、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 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 送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五、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项目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 位需编写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 管理系统》 (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 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http://220.168.30.70:28889)在线填 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省直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网 上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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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直主管部门,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 部门要对申报单位、项目和材料进行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推荐文件包括专项资金申 请文件和汇总表(格式按附件,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纸质文件 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