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6

5、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4. 表1-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630T 压力机 台3/2400T 压力机 台3/3电加热炉 台5/4回火井式炉 台5/5冲床 台6/6抛光机 台4/7切割机 台4/8砂轮机 台8/9行车 台5/10 风扇 台20 /

11 叉车 辆1/12 推车 辆20 /

13 变压器 台11500KV

14 模具、喷枪 套5/

6、公用及辅助工程 给排水: 本项目给水由市政管网供给,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冷却废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一级标准,最终排入锦江. 供电:本项目年耗电量约为80万kw・h,供电依托厂区内现有供电系统.

7、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5 本项目运营期间设施食堂宿舍,员工人数为

80 人,3 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个小时,全年工作日

300 天.

四、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 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取得了上高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的备案通知,备案文号 2019-360923-41-03-009051.因此,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在工业园,用地属于工业工地,选址不属于生活 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 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

3、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不在《上高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 划》中的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内,符合《上高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相容性分析: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域地表水、大气和声环境 质量较好,均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境现状来看,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 要素均满足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厂址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相容. 资源利用上限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用电由当地市 政电网供给,项目水电用量不大,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亦不会达到能源利用 上线. 环境负面清单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次环评 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5. 表1-5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及修订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及修 订,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修订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 合该文件的要求

2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及修订 经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及修订,项目不在《江西省工业 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 修订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

6 的要求

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不在国家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 《禁止用地目录(2012 年本)》中4《江西省限制用地项目目 录(2013 年本)》、《江西 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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