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06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拟上市公司: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 二O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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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导工作情况

(一)辅导过程概述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新疆沈宏 )的前身是 新疆联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联达 ) ,成立于

1994 年3月8日, 注册地在新疆吐鲁番七泉湖镇,注册资本为 3,250.

00 万元.截至

2014 年1月31 日,新疆沈宏注册资本为 29,338.20 万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自2009 年11 月份开始与 新疆沈宏进行了接触,并进行初步尽职调查.2010 年1月,兴业证券与新疆沈 宏签订《辅导协议》 ,并根据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报送了第一期辅 导备案材料.2010 年1月6日,辅导备案得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确认.截 至目前,兴业证券已完成四十六期辅导备案材料.

(二)辅导小组成员及辅导人员情况 根据辅导计划,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成辅导小组,辅导小组组长为张洪刚,现场负责人 为刘智,小组成员包括吴长衍、魏韶巍、贾凤梅、吴志平等.该六名员工具有较 强敬业精神,均为兴业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 上公司的辅导工作.累计现场辅导

47 次,累计非现场辅导

282 次.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辅导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证券 部的工作人员,共20 余人,具体如下: (1)全体董事:董达、潘竞、骆毅、黄建新、王久祥、郭泓、傅子贞、权2忠光、卢建平、姚刚;

(2)全体监事: 马军、杨杰、孔新民等;

(3)全体高管:王德纯、朱金华、冷晓旭、郭泓、于树东等;

(4)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达、潘竞等;

(5)证券部工作人员:郭泓、邢保伟、张伟等.

(四)辅导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辅导协议、辅导计划 等内容,本辅导期内,项目组通过集中授课、谈话交流、电话沟通、专题讨论等 方式,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系统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 观念和诚信意识,本期辅导的具体内容如下:

1、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前期辅导及股份公司辅导期实务,相关辅导对象已经系统了解和掌握 了证券市场基本知识.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采用电话会议、个别访谈等方式对 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督促辅导对象密切关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形势,关注行 业和技术发展状况,深入学习证券市场基本知识,针对近期资本市场现状,有针 对性地向公司解释近期 IPO 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公司尚需改进的方面.

2、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根据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法规,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兴业证券以 现场召集和电话会议等方式对新疆沈宏辅导期问题的解决进行了总结, 对监督公 司按照本辅导期所做的规范管理计划执行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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