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6 |
2019 年4月20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新钢股份 )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现就具体修 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 黑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销售;
金属制品加工, 销售;
电缆、电线制造,销售;
压缩气体、液化 气体、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凭有效许可证经 营);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 险 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蒽油、萘、沥青、 粗苯、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氩、液氮、 洗油、脱酚油、煤焦油(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通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销售;
压力容器制 造、工业油品检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
道路普 通货物运输;
仓储业和租赁业服务;
与本企业相 关的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和维修;
仪表仪器制造和维修;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 方可开展经营业 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黑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销售;
金属制品加工, 销售;
电缆、电线制造,销售;
压缩气体、液 化气体、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凭有效许可证 经营);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 危险 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蒽油、萘、沥青、粗苯、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氩、 液氮、洗油、脱酚油、煤焦油(凭有效许可证 经营)、通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销售;
压力容器制造、工业油品检测、起重机械安装 维修;
锅炉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仓储业 和租赁业服务;
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维修;
仪 表仪器制造和维修;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