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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 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 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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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 风险因素 章节的 全文.
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孙继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为准)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东常州远为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云鑫、上海福弘、青企联合、青年创业、常州创尔立、苏州冠新、深 创投、常州红土创投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持有或通过常州远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陶 安平、黄得云、何小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 担任公司监事, 并直接持有或通过常州创尔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索军、 匡鹤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