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07
公告编号:201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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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证券代码:834961 证券简称:东和环保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下游客户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 发强")拟与银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领租 赁" ) 通过融资租赁 (直租) 方式采购本公司所生产的型号为 "ZL-3" 的连续式废润滑油再生装置一套,融资租赁模式为本公司直接将设 备出售给银领租赁,再由银领租赁将上述设备租给福清发强进行使 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银领租赁,租赁期 满由福清发强向银领租赁支付人民币

100 元整,作为租赁物所有权 转让价款,银领租赁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福清发强. 本套设备总价款为 1,800.00 万元,银领租赁向福清发强提供 融资租赁金额为设备总价款的 60%即1,080.00 万元, 融资租赁期限 为36 个月,承租方福清发强需按等额本息每期支付融资租赁款项 33.32 万元,共支付本息合计 1,199.52 万元.银领租赁指定本公司 代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福清发强应支付的每期租金,本公司应 公告编号:201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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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于收到款项当天支付给银领租赁. 本公司拟为福清发强与银领租赁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 下福清发强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为从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同时,福清发强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不构成.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

2016 年12 月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6,683.52 万元,占公司上年 末净资产总额的 30.09%.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姓名/名称):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福清市渔溪镇下里村半边山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姚财 注册资本(如适用):1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如适用):利用废物(油)炼油加工、销售.锅炉燃 料油、润滑油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如适用):2005 年4月7日公告编号:201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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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册地址(如适用):福清市渔溪镇下里村半边山

(二)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单位名称: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62,812,274.56 元 负债总额:521,276.80 元 净资产:62,290,997.76 元 营业收入:70,023,625.86 元 税前利润:25,216,053.92 元 净利润:18,912,040.44 元 其它状况:以上为截止

2016 年10 月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合同:指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承租人)与银领 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出租人)签订的编号为【YLZL-RZ-2016-010】的《融资租赁合同》.

2、融资租赁标的物:本公司所生产的型号为 ZL-3 的连续式废 润滑油再生装置一套;

3、资金用途:设备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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