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7 |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 第3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 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8 年5月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PR青宏源(124785).
3、发行人: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并附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 金〔2014〕793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7.59%.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4年5月29日起至2021 年5月28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分期偿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在2017年至2021年分期兑付, 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在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29日分 别偿还本金的20%.
12、债项信用级别:AA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本期分期偿还日 本期分期偿还日为
2018 年5月29 日.
2、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5月28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3、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 第3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4、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分期偿还比例) =
100 元* (1-20%-20%) =
60 元.
5、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2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