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7 |
11、 本期服务有效期: 本期服务有效期为
12 个月,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 算.在此轮服务期限内,鹤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
12、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协商 确定并自行结算,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 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14、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 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15、 本次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为鹤山市行政事业单位,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 分的优惠,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鹤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9445BG40)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11 页共59 页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鹤山市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22 名民政业务服务人员解 决日常辅助工作.
(二)服务内容要求
1、劳务派遣人员要求: 服务人数为22人.合同履行期间,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购人可视情况与 中标供应商协商增减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合同结算金额和相关费用根据中标供应商在各 岗位上实际投入的人员数量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作为结算依据.
2、基本职责 (1)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 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负责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 同等有关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2)负责派遣员工在江门市企业用工平台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申报工作. (3)定期了解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派遣人员遵 纪守法,遵守采购人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4)协助采购人对派遣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中标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负责委托银行代发劳务人员的工资、缴交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待遇.五险一金缴交缴纳地必须为鹤山市. (6)中标供应商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 遣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医保、失业、生育险等)手续,申领医保 卡,代扣代缴五险一金. (7)为采购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金停缴、转移、结算 等相关手续. (8)负责处理派遣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与采购人发生的劳动争议,做好劳动争 议的调解、仲裁及诉讼工作,维护三方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 (9)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