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7 |
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未在
2019 年4月30 日前(含4月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于2019 年5月6日起股票被暂停转让,并于
2019 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 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 .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公司需每
10 个转让日披露《关于 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5月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 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 .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未能于
2019 年6月3日及时披露《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 告》 ,现公司于
2019 年6月4日补发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补发) 》 (公告编 号:2019-005) ,公司对上述失误深表歉意.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学习, 严格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的相关规定, 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