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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玻璃纤维建设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
439 号,310005
1 目录前言.
I
第一章 总则.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2 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6 1.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8 1.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9
第二章 建设项目调整概况.11 2.1 建设项目调整原因
11 2.2 项目建设调整情况
11
第三章 项目调整概况与工程分析.16 3.1 企业历史沿革
16 3.2 调整项目工程概况
16 3.3 调整项目生产工艺
19 3.4 调整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20 3.5 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
28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9 4.1 项目地理位置
29 4.2 环境质量现状
29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40 5.1 水环境影响分析
40 5.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43 5.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48 5.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48 5.4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48
第六章 环境风险评价.50 6.1 总则
50 6.2 危险源及其环境风险
50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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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3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52 6.4 组织机构和职责.54 6.5 应急响应.59 6.6 监督管理.69
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72 7.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2 7.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3 7.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83 7.4 事故应急措施
83 7.5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84
第八章 清洁生产分析.86 8.1 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86 8.2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93
第九章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4 9.1 总量控制原则和控制方法
94 9.2 污染物排放总量
94
第十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6 10.1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核算
96 10.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7 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9 11.1 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
99 11.2 环境监测
100 11.3 环境监理
102 第十二章 公众意见调查.103 12.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
103 12.2 公众调查
104 12.3 公众参与结论
107 第十三章 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108 13.1 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08 13.2 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09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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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3 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10 13.4 项目审批符合性分析总结论
111 第十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2 14.1 项目概况
112 14.2 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112 14.3 项目实际污染源汇总
113 14.4 与原环评报告污染防治措施比较
115 14.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116 14.6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17 14.7 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
118 14.8 总结论
119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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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号,310005 I 前言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玻璃纤维市场发展的需要,在余杭经济开 发区宏达路
118 号征地约
240 亩用于玻璃纤维生产, 形成年产
8 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玻璃纤 维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
2008 年12 月通过了省环保厅对于该项目的审批, 现已建成投入试 生产. 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整个生产布局、总量控制发生明显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 (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玻璃纤维建设项目(调整)需重新报批. 调整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综合废水、 玻璃池窑烟气和固体废物, 本次评价在收 集原立项、原环评文件、批复和实际建设、运行情况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的 调整情况进行了对比;
通过调整工序工程分析, 重新核算调整项目污染源强和总量控制指 标;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状况调查以及环境质量监测、公众参与 调查, 分析了项目周边变化情况及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并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 技术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经过实际生产工况核查,与原设计(环评)相比,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 公司实际生产工艺基本不变, 生产规模总体保持不变, 但相应的平面布局、 生产设备数量、 原辅材料用量、资源消耗、产品产能发生调整, 三废 发生量发生变化.根据现场调查 和监测,调整项目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 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级,调整项目仍可维持原环评结论. 项目于进行了由省评估中心主持的项目技术咨询会, 根据评审会审查小组审查意见对 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编制完成了《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玻璃纤维建设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请审批.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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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九号,2014 年4月24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九届人大常委会,2002 年10 月28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
32 号,2000 年4月29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
87 号,2008 年2月28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
77 号,1996 年10 月29 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主席令第
31 号,2004 年12 月29 日;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998 年11 月18 日;
(8)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003 年6月27 日;
(9)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08 年9月19 日;
(10)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06 年3月29 日;
(11) 《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146 号,2012 年9 月27 日;
(12)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103 号,2013 年11 月14 日;
(13)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2〕10 号,2012 年2月24 日;
(14) 《关于印发 的通知》 (浙环函〔2012〕449 号) ;
(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2.1-2011) 、 (HJ 2.2-2008) 、 (HJMT 2.3-93) 、 (HJ 610-2011) 、 (HJ 2.4-2009) ;
(16)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1 修订) 》 , 发改委令第
12 号,
2011 年12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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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7) 《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通知》 (2013 年本) ,浙政办 函〔2013〕50 号,2013 年4月2日;
(18) 关于印发《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工信部工产业 〔2012〕第528 号,2012 年11 月26 日. 1.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1.2.1 评价因子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项目污染特点,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具体见表 1-1. 表1-1 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SO
2、NO
2、PM
10、氟化物 SO
2、NOX、烟尘、氟化物 地表水 pH、CODcr、BOD
5、NH3-N、石油类等 SS、BOD
5、CODcr、氨氮、石油类. 声环境 等效连续 A 声级 等效连续 A 声级 地下水 pH、高锰酸盐指数、NH3-N、铜、锌等 / 土壤 pH、铜、锌、铅、铬、镍/固体废物 各种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 各种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 环境风险 爆炸和防治措施 爆炸和防治措施 1.2.2 评价标准 与原环评文件对比,本次评价执行标准调整情况见表 1-2. 表1-2 执行标准调整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原环评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调整
1 地下水环境 无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2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3 土壤环境 无 《土壤环境标准》 (GB15618-1995)
4 回用水 无 《城市杂用水再生利用》
5 池窑烟气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GB26453-2011) 1.2.2.1 环境质量标准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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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水 项目调整后,附近地表水体不变,仍为横山港和小林港,属于禾丰港支流.根据水域功 能区划,禾丰港临平至孟家桥段为Ⅳ类水域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标准仍执行《地表水质量标 准》 (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3.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序号 分类 标准值 项目 Ⅳ类1pH 值(无量纲) 6~9
2 化学需氧量(CODcr)
30 mg/L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6 mg/L
4 氨氮(NH3-N) 1.5 mg/L
5 总磷(以P计) 0.3 mg/L
6 石油类 0.5 mg/L
7 氟化物(以F-计) 1.5 mg/L
2、地下水 项目调整后,项目所在地区域地下水质类别不变,划分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地下 水质量标准补充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 表1-4. 表1-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 Ⅲ类1pH 6.5~8.5
2 总硬度
450 mg/L
3 高锰酸盐指数 3.0 mg/L
4 氨氮 0.2 mg/L
5 铜1.0 mg/L
6 铅0.05 mg/L
7 锌1.0 mg/L
8 镍0.05 mg/L
9 六价铬 0.05 mg/L
10 总溶解性固体
1000 mg/L
11 嗅和味 无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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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调整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不变,仍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 标准调整为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5.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采用标准 年平均
60 μg/m3 日平均
150 μg/m3 二氧化硫 SO2
1 小时平均
500 μg/m3 年平均
40 μg/m3 日平均
80 μg/m3 二氧化氮 NO2
1 小时平均
200 μg/m3 年平均
50 μg/m3 日平均
100 μg/m3 氮氧化物 NOX
1 小时平均
250 μg/m3 年平均
200 μg/m3 总悬浮颗粒物 TSP 日平均
300 μg/m3 年平均
70 μg/m3 颗粒物 PM10 日平均
150 μg/m3 日平均
7 μg/m3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20 μg/m3 GB3095-2012 二级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调整后,项目所在区域仍为工业集中区,声环境为
3 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仍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标准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3 类 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工业功能区
65 dB(A)
55 dB(A)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调整后,项目所在地区域土壤类别不变,划分以人体健康土壤限制值为依据,土壤 环境标准补充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中Ⅱ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 表1-7. 表1-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项目名称 pH 铜锌铅铬镍Ⅱ类标准 6.5~7.5
100 mg/kg
250 mg/kg
300 mg/kg
200 mg/kg
50 mg/kg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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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调整后,废水纳管标准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 终外环境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1-8;
回用水标准补充为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具体标准限 值见表 1-9. 表1-8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 除pH均为mg/L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氨氮 SS 石油类 (GB8798-1996)三级标准 6~9
500 300 35*
400 30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6~9
50 10 5(8)
10 1 注:* NH3-N 纳管标准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 表1-9 回用水标准限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洗涤水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1 pH 6.5~9.0 6~9
2 悬浮物(SS)
30 /
3 生化需氧量(BOD5)
30 6
4 色度
30 30
5 化学需氧量(CODcr) / / /
6 总硬度(以CaCO3 计)
450 /
10 标准 (GB/T 19923-2005) (GB/T 18920-2002)
2、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调整后,玻璃熔窑纯氧燃烧烟气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排放 标准》 (GB26453-2011)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 ,粉尘排放标准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1-10~1-12. 表1-10 平板玻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序号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玻璃熔窑*) (mg/m3 ) 污染物监控位置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玻璃纤维建设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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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颗粒物
50 2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1
3 二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