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8 |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 盖公章).
5、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6、 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8月17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注:2017 年8月17 日星期四上午 09:30 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 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 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
16 号小区交银大厦
11 楼1108 号,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2017 年8月17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十、磋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
16 号小区交银大厦
11 楼1108 号,惠州市柏亨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
一、 项目公示期间为
2017 年8月7日至
2017 年8月11 日五个工作日. 根据 《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 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 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 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 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空调改造采购项目》的质疑函 (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空调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BH2017ZC011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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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
二、公告信息查询: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uangdong.gdgpo.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 及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zbaiheng.com/ch/Default.asp)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不再另行通知. 十
三、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提示: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com)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部电 话:020-83188500)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 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 办 事指南 ). 十
四、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52-5758307 传真:0752-575827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