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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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经向龙泉驿区财政局备案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拟 对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8-2021 年环卫作业服务采购 项目 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根据川财采【2015】32 号文件相关规定,拟组织相 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8-2021 年环卫作 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
3 个包, 采购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 事处 2018-2021 年环卫作业服务供应商.本次采购供应商服务期限为
3 年.合 同一年一签,待次年预算已落实,且中标人考核达标的情况下再续签次年合同. 若有预算取消等情况,则合同到期自行终止.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评估,采 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行政级别属:区级
2、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本项目预算
9888182 元/年. (01 包:最高限价 4494966.6 元/年;
02 包:最高限价
4573238 元/年;
03 包:最高限价 819977.6 元/年.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各包附表. )
(三)论证方式:本项目组织
5 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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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论证意见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 ;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
未换 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6 或2017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6 或2017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 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 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