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8 |
2 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3 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 限公司 285,600,000.00 合计 870,600,000.00 24,255,917.38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西能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 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华西能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置换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2、 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3 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13CDA3060-3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 报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4,255,917.38 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本次置换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华西能源实施以募集资金 24,255,917.38 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易桂涛 粟建国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