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8 |
(十)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该所限期整改.期满仍不 能改正,不宜继续执业的,由组建单位予以停办,报请地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注销. 否县(区)司法 行政机关仅有 警告权
4 区司法局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 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 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的罚款. 否5区司法局 权限内对公证机构违 反规定跨执业区域受理公 证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公证机构违反《公证法》第二十五 条规定,跨执业区域受理公证业务的,由所在地或者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否 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 序号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是否涉 密 备注
6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违反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 、法规有违法所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60号令)第五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 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 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二)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 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
(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四)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 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 务的;
(六)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
(七)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 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八)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 的第三人代理的;
(九)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 益的;
(十)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故意泄 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十二)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 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
(十三)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 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
(十四)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 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十五)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 、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
(十六)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
(十七)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 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