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8 |
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企业主要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保障和经费投入情况. 三是检查企业、项目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企业、项目应急管 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和演练 情况;
应急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四是检查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 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情况;
安 全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情况.五是检查非法充装、存储、经 营燃气行为.六是检查城市供水从水源到水厂、管网、二次供水 等各环节管理和防护措施.七是检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 设施养护和维修情况.八是检查产权人、物业企业对老旧房屋安 全使用的管理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九是检查城镇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营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 关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预防抓治本的重要抓手,在开展 ―
4 ― 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问题隐患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整 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 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隐患就是 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对发现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其相关 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或问责.对开展自查后主管部门检查仍存 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企业, 一律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 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要严格 按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 全生产事故查处力度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8〕203 号)要求, 采取公开曝光、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 、停工整改、暂 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吊销执业资格、降低、吊销资质等级 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安全事故责 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要求,对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依法依规处理、监管不力、失 职渎职的人员,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 制度,对迟报、瞒报事故或重大隐患不通报、不查处的,要严肃 追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
四、筑牢安全工作基础,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长 效机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安全监督体系、教育培训体系、 ―
5 ― 隐患治理体系.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通过采取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数据库、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 全监督信息系统等,逐步实现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化.各级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严格 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送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安全生 产监测预报工作,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 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生产风险提示,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针对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 好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储备,确保事故处置科学、及时、有效.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各市(州)住房城乡 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 设局应于每周五下午17:00 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可结合汛 期、扬尘、专项治理等行动信息一并报送) ,于2019 年9 月30 日 前报送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