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9-12 |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 ( 事宜 ) :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 ( 大写 ) ( 其中工时费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天或行驶 公里以 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92―0304 92―0304 托修方单位名称 (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电话电挂 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 转帐 银行汇款 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 法院起诉 十
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说明: 1. 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 一千元以上的.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 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 算. 4. 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 ( 包括文书、电报 ) 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天 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 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 《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 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 份.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监制 ・ ・ 西宁市道路运政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