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8 |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收购方: 西安汉米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系汉米敦之全资子公司, 以下 简称"西安汉米敦" ) 、姚光、董泽际 交易对方:耿晋川 交易标的: 耿晋川持有的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川嘉建筑" ) 80%的股权 交易事项:西安汉米敦与自然人姚光、董泽际共同出资,以现金方式收购耿 晋川持有川嘉建筑 80%的股权,其中:西安汉米敦以现金方式收购耿晋川持有川 嘉建筑 51%的股权;
姚光以现金方式收购耿晋川持有川嘉建筑 15%的股权;
董泽 际以现金方式收购耿晋川持有川嘉建筑 14%的股权 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20 万元,其中:西安汉米敦受让耿晋川 持有川嘉建筑 51%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204 万元;
姚光受让耿晋川持有川 嘉建筑 15%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60 万元;
董泽际受让耿晋川持有川嘉建 筑14%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56 万元 协议签署日期:2016 年3月8日本次交易的共同收购方和交易对方均非汉米敦关联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03 公司于
2016 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汉米敦建筑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收购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
(三)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 同意. 本次交易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共同收购方的情况
(一) 共同收购方基本情况
1、共同收购方基本情况二 姓名:姚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
350 号15 号楼
6 单元
201 房 最近三年职务情况:上海瀚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副院长
2、共同收购方基本情况二 姓名:董泽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
52 号405 房 最近三年职务情况:上海绿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
(二) 应说明的情况 共同收购方姚光、董泽际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 公告编号:2016-003 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 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耿晋川,男,中国,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枫林绿洲社 区E3-41404,最近三年担任过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 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