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9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与自然人占远清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 资2550 万元,持有 51%股权;
占远清以现金方式出资
2450 万元,持有 49% 的股权.
该公司设立后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 的建设等.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自然人占远清, 从事光伏材料和光伏系统工作多年, 在光伏电站的开发、 建设和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且其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并且 在全国各地开发和储备了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的名称为准) ;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占 远清以现金方式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4、注册地点: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
5、法定代表人:徐元生
6、经营范围:智能微电网、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的建设;
太阳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光伏电站的设计(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为准) 、施工;
光伏、光 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 术咨询;
太阳能光伏产品(拉棒、铸锭、切片、电池、组件)研发与销售;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数据中心 产品与系统、光伏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柜、控制器等装置、嵌入式软件、 锂电池、复合储能系统的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服务;
电力技术咨询与相关的技术服务;
排放消减信用出售(根据 CDM 框架)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除立足于现有产品余热锅炉、压力容器及核承压设备外,充分 利用国内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抓住国内核、电、风、光等新能源发电高 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大技术创新和投资力度,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建立国际化品牌形象,继续保持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2、本次投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 报.
3、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