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9 |
2007 年第
71 号) 、 《造纸 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 发改产业[2011]3101 号)的 起始规模限制,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 资备[2018-511603-22-03-288351]FGQB-1080 号对本项目准予备案,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特点 (1)项目在前锋工业园区轻纺园区用地内实施,目前场地正由 当地政府实施场平等工作,项目本身不涉及工程拆迁等工作内容;
本 广安浩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特种纸造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项目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已经搬迁完毕,无居民居住;
项目评价 范围无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和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 敏感区. (2)项目共涉及两种特种纸和一种薄页纸的生产,其产能及产 品方案为,特种纸:40000t/a 民俗用纸、40000t/a 鞭炮用纸;
薄页纸: 20000t/a 生活卫生用纸. (3)本项目各产品线产生的废水优先进行回用,不能回用时进 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管网;
项目采用代市热电 厂供应的蒸汽进行生产, 因此厂内不设锅炉, 不产生锅炉废气. 因此, 项目主要污染源为造纸白水、 洗网废水、 洗毯废水、 空压站循环排水、 生活污水、湿热废气、废水站异味、浆渣、废水站生化污泥、生活垃 圾. (4) 本项目各类废水收集后最终都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 节沉淀+射流曝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排入渠 江.
2、环评工作过程
2018 年9月,项目完成了立项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 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 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应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广安浩强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