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株洲宏基锌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老工业区内, 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南侧. (4)治理对象:株洲宏基锌业有限公司场地内的污染土壤,其中规划道路段污染土 壤属于疏港大道污染场地治理项目,不在本项目治理范围内. (5)目标污染物:根据《株洲宏基锌业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已获批复, 株环函[2017]63 号),本项目厂界内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值超标主要有铅、镉、锌、砷、 汞,点位超标率分别为 27.78%、72.22%、83.33%、83.33%、16.67%,样品超标率分别 为3.33%、18.24%、18.82%、23.53%、4.12%,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 71.8 倍、6359 倍、 81.3 倍、3599 倍、179 倍,超标深度主要位于第一层至第八层(0-5m),污染深度最深 为9m.因此,确定目标污染物为铅(Pb)、镉(Cd)、锌(Zn)、砷(As)、汞(Hg) . (6)治理目标:采取技术、经济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场地进行 治理,使其满足规划用地的要求. (7)治理范围:株洲宏基锌业有限公司场地内的污染土壤,其中规划道路段污染土 壤属于疏港大道污染场地治理项目,不在本项目治理范围内.本项目场地治理面积为
6482 m2 ,修复方量共计 36640m3 .
三、场地评价及修复标准、修复目标
1、评价及修复标准 《世行可研》针对清水塘区域内
6 家关停企业场地(含宏基锌业场地)土壤、废渣 及地表水体污染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分析,并明确规定了该区域污染土壤(含宏基锌 业场地土壤)的清理目标值,故本方案将《世行可研》中的清理目标值(风险评估值) 作为宏基锌业场地内污染土壤修复值的选取依据之一,结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 标准》(DB43/T 1165-2016)中各类用地对应修复标准值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各类用地对应风险筛选值,确定宏
3 基锌业场地范围内土壤重金属总量和浸出的评价及修复标准值. ①《世行可研》风险评估值(清理目标值)
2015 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就《世界银行贷款湖南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 污染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湘发改外资[2015]1092 号),在该报告 中确定了清水塘地区污染土壤清理目标值为:非敏感用地方式下砷、镉、铅的建议清理 目标值分别为:60mg/kg、30mg/kg、600mg/kg. ②《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 43/T 1165-2016)修复目标值
2016 年5月29 日,湖南省环保厅及湖南省技术监督局发布《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 修复标准》,规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指标、限值等.商业用地:Pb、Cd、 As 的清理目标值分别为 600mg/kg,20 mg/kg,70 mg/kg;
工业用地:Pb、Cd、As 的清 理目标值分别为 600mg/kg,20 mg/kg,70 mg/kg. ③《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
2018 年8月1日,由中国生态环境部批准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第二类用地:Pb、Cd、As 的筛选值分别为 800mg/kg,65 mg/kg,60 mg/kg,管制值分别 为2500mg/kg,172mg/kg,140 mg/kg. 表1土壤总量执行标准值筛选表(单位:mg/kg) 标准筛选 分类项目 Pb Cd Zn As Hg 备注 GB 36600-2018 二类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