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09
1-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061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的要求,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北京观韬中茂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逐条核查 和说明,同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现将反馈意见所涉各项问题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术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晋亿实业

2018 年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的含义相同.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2

一、重点问题

1、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7.84 亿元,投资于 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 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等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 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 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 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 晋亿 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现有产线的持 有和使用情况,说明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4)结合现有 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以及意向性订单、市场空间、市场竞争等说明 晋亿中 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新增产能必要性及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5)结合现有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说明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的必 要性,对公司经营效益的间接提升作用.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 对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合规,相关保障措施是否有效可行,风险揭 示是否充分,本次发行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现金总额不超过 78,412.11 万元(含发行费 用) ,本次募集现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量 (万元)

1 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 技术改造项目 58,620.15 48,200.97

2 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 10,211.14 10,211.14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8,831.29 78,412.11

(一)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1、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投资明细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 占投资额比例 1-1-3 投资明细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 占投资额比例 建设投资 52,296.55 48,200.97 92.17% 其中:工程费用 48,200.97 48,200.97 10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05.27 - - 预备费用 2,490.31 - - 铺底流动资金 6,323.60 - - 项目总投资 58,620.15 48,200.97 82.23%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中包括建筑工程费 8,244.17 万元以及设备购置安装费 39,956.80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估算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面积 改造单价(元/m2) 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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