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9
济建建字〔2019〕29 号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项检 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 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进 一步规范招标代理从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营造良 好的建筑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依据 通过招标代理活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虚假招标、招标投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弄虚作假,招标代理从业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 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竞争氛围,促 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检查的主要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七部委

30 号令)

4、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山东省政 府令第

249 号)

5、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14〕122 号) 等.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依法从事各类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 及其

2017 年1月以来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开展情况. 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代理机构建设情况

1、是否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工商登记营业范围是否包含 招标代理;

2、有无固定的营业场所,设施及办公条件是否满足开展工 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

3、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设立情况;

4、注册执业人员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数量;

(二)市场行为

1、委托代理合同是否依法签订,是否存在以个人名义订立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是否存在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的 行为;

2、 是否存在协助招标人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 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3、 是否存在未按招标投标法定程序或法定时间进行招标投 标活动的行为;

4、 是否存在泄漏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等应当保密的与招标 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

5、是否存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明招暗定、向投 标人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拟定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条 款,并对评审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7、是否存在擅自修改经备案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他 成果文件的情形;

8、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与项目实际明显不符,招 标文件中前后条款出现矛盾,并构成对评审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情形;

9、开标、评标现场相关资料等是否准备充分,能否很好地 满足开标、评标工作需要;

10、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出的书面质疑问题的答复 是否准确、及时,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11、是否存在因招标代理工作失误造成评标结果错误,导 致重新招标的情形;

12、是否存在高价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以及其它 相关资料的行为;

13、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行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