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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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总则
1、名词解释 1.1 采购人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1.2 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 投保证金到账时间:2019 年01 月08 日16 时00 分前. 联系人:万伟 联系
电话:0854-8226602. 17. 招标代理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大龙大道
9 号南州国际清华 苑6栋1单元 6-2 号 项目联系人:蒙学艳、石微微 联系
电话:0854-8283666 18. 投标项目费用 (1)各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 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场租费等本项 目相关的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 数,100 万元以下费率为 1.5%,100-500 万元费率为 0.8%,500-1000 万元费率为 0.4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向中标、成 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20.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 书,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 的权利. 21. 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供应商自行协商 注: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2.带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为无效投标.
10 1.3 供应商 :响应招标、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参加投标竞 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 有效投标人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且未出现本文件 评标流程 中 无效投标 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 :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以下简称 评 委会 ) 1.6 成交供应商 :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 1.7 货物 :投标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8 服务 :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1.9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 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 期限. 1.10 实质性响应 :是指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 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和质量或限 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 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地位. 1.11 投标保证金 :是指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 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风险.
2、适用范围 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2.2 采购人、投标人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