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9 |
4 5.2 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其规定的计量单位;
没有规定 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5.3 计算错误及修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 知识产权 6.1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2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 磋商限制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 供应商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若递交 了响应文件, 视同为全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 参与供应商若没有按照本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9.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资格或者成交资格,给予相关处 理,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等有关监督部门依法进一步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二)磋商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
(三)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恶意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诋 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四)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五)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六)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七)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最后报价之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磋商,导致磋 商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其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遵义市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5 供应商出现第
(一)至
(六)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9.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1)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