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9 |
1 传真交易协议书 甲方(申请人) : 甲方基金账号: (新开户免填) 乙方: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进行申 (认) 购、赎回业务和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参与和退出等交易业务,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交易业务申请事宜达成如 下协议: 第一条 传真交易业务范围
一、甲方必须是在乙方直销中心已开立交易账户的投资者.
二、 "传真交易"是指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通过乙方指定传真设备(传真 号码:010-81042588 或010-81042599,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更改传真号码)向乙方提 交交易业务申请.
三、乙方接受甲方传真交易申请业务包括:
(一)交易类业务: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变更分红方式、转换、转托管、撤销交易 申请等,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参与、退出、清盘等;
(二)账户类业务:除投资人全称、开户证件类型和号码,以及银行账户信息外的其他 交易账户信息变更;
(三)乙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业务内容;
除此之外,乙方不接受甲方办理其他业务的传真 申请. 第二条 传真交易受理的条件
一、甲方已经在乙方的直销点开立交易账户, 并预留印鉴;
该交易账户处于正常交易状 传真交易协议书
2 态.
二、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每个开放日的 9:30-15:00,15:00 以后收到的传真 交易则视为无效. (认购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合 同等规定的时间为准) .
三、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和参与申 请业务,必须保证在该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将足额申(认)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转换、转托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退出申请业务 的,必须保证在该交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在相应交易账户有足够的份额.
四、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相关申请表上注明的要求,准确填写由乙方提供(从乙方网 站www.icbccs.com.cn下载)或乙方认可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五、 乙方根据甲方传真的交易申请表单上载明的印鉴作为判认传真交易对方的依据. 凡 传真载明印鉴与乙方留存印鉴表面相符而进行的一切交易, 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交易, 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传真交易受理流程
一、甲方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和书面指定的授权业务经办人签名,传真至 乙方指定的传真号码;
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无效.
二、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010-
66583199、010-66583193)向乙方确认传 真申请事宜. 由于传真设备故障等使乙方未能收到甲方的传真申请, 甲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 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收到传真申请,审核文件内容,完全符合下述条件,乙方 应受理传真交易申请:
(一)传真业务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产品合同及乙方的业务规则;
(二)传真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内容完整、清晰、准确(不得涂改) ;
(三)传真申请表中印鉴的表面形式与乙方留存的预留印鉴核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