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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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5127019 1.1.7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用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海峰村(原海燕村)集体所有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 清镇黄琅分水盐场
53 号的工业厂房(租用建筑面积 1400m2 ) ,通过合理规划生产厂房 布局,后作为本项目生产、办公用房,其中出入口位于厂房北侧.企业厂房平面布局 见表 1-7,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 表1-7 主要功能布局 建筑面积(m2 ) 结构 备注
1400 钢混 东侧及北侧设置喷塑区(含塑粉存放区及一般固废暂存区) ,南侧设 置抛丸区及毛坯存放区,西侧设置半成品存放区及成品存放区 注:所租用厂房各区域未进行隔断. 1.1.8 劳动定员及生产组织安排 本项目劳动定员
18 人, 各部门均采用单班制 (工作时间为 8:00~17:00 (11:30~12:30 为休息时间) ,年工作日为 300d/a.厂区内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1.1.9 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 1-8. 表1-8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 共1F,钢混结构,租用 面积 1400m2 东侧及北侧设置喷塑区(含塑粉存放区及一般固废暂存 区) ,南侧设置抛丸区及毛坯存放区,西侧设置半成品存 放区及成品存放区 公用 工程 给水工程 厂区内设置给水管网, 生产、生活、消防合用 依托厂区现有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工程 废水收集系统 雨水排放系统 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接纳(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 水管网,由滨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供电工程 / 由城市电网提供,年用量约
10 万Kwh/a 环保 工程 废气 废气处 理设施 抛丸粉尘 有组织: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 一并通过高度≥15m 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塑粉尘 有组织:单条喷塑流水线为
1 组,喷塑粉尘经喷塑台自带的 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进入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经 同样处理的另一组喷塑粉尘经各自支管汇合,通过高度≥ 15m 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 固化废气 有组织:固化废气及燃烧废气经集气后通过各自支管汇合, 通过高度≥15m 的3#排气筒高空排放 燃烧废气 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 隔声降噪措施 合理规划生产车间布局;
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保 护措施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东侧) 储运 工程 储存 塑粉存放区 位于厂房 1F 东侧 毛坯存放区 位于厂房 1F 南侧 半成品存放区 位于厂房 1F 西侧 成品存放区 位于厂房 1F 西侧 运输 厂区内原辅材料及成品 采用车辆运输 台州路桥帆帆喷塑厂年加工
10 万套汽摩配件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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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5127019 1.2 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2.1 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 台州路桥帆帆喷塑厂租用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海峰村(原海燕村)集体所有位于台 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
53 号的工业厂房(租用建筑面积 1400m2 )实施生产. 由于企业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已于
2017 年10 月在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 场53 号建成喷塑项目.目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以路环罚字[2018]31 号文对其进行行 政处罚.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运营阶段中主要污染物为 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等. 具体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