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0 |
2007 年11 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意 投资贵州都匀发电项目的议案》 .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形 成以下决议: 《关于同意投资贵州都匀电厂项目的决议》 (应到会董 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9 票同意通过)
一、为进一步壮大公司电力业务,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 公司广州发展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发展电力公司" ) 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贵州水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黔南州 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国电都 匀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都匀发电公司" ) ,投资建设、运营 贵州都匀 2*600MW 级燃煤发电项目 (简称 "都匀电厂项目" ) . 发展电力公司持有都匀发电公司 30%股权.
二、 都匀电厂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境内, 为 "上 大压小"项目,拟建 2*600MW 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 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总投资暂定为
50 亿元人民币(最终投 资额以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为准)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负连带责任.
三、都匀电厂项目资本金暂按工程总投资的 20%确定, 都匀发电公司初期注册资本金为
2000 万元,各方按出资比 例认缴出资额,其中发展电力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0%,初期 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剩余资本金将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各 股东按比例分期注入.
四、根据公司《章程》 ,本项投资属董事会决策权限之 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股东 协议书》及都匀发电公司《章程》等文件,并开展相关工作.
六、都匀电厂项目是公司继贵州盘南电厂项目之后投资 建设的第二个广东省外的大型电源建设项目,通过投资该项 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电力项目布局,扩大装机规模,增强 电力业务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共同投 资都匀电厂项目,有利于扩大双方今后在电源项目建设方面 的合作.此外,都匀电厂项目作为"上大压小"项目,将使 公司为区域提供优质、高效、环保电力供应,促进项目所在 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当地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环 境质量,优化区域电源结构.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