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0 |
1 - 关于印发《西安理工大学收入合同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西安理工大学收入合同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第
21 次校 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理工大学
2017 年12 月12 日 西安理工大学文件 西安理工财务〔2017〕14 号4号-2-(此页无内容) 校长办公室
2018 年1月3日印发 -
3 - 西安理工大学收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收入合同管理、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维护学 校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陕西省财政厅转 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 知》 (陕财办会 〔2016〕
21 号) 、 《西安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西 安理工发〔2017〕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收入合同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学校作为收款方,具有 明确收款权利的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主要分为:
(一)科研合同是指学校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研服务所签订的合同;
科研 合同收入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技处.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学校将在税务部门备案的房屋建筑 物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定期收取约定租金,在合同终止时 收回房屋建筑物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收入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 经营管理公司.
(三)其他收入合同是指除科研和房屋租赁合同外,由学校 提供资产或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所签订的合同;
其他合同收入归 口管理由财务处牵头,法律顾问室配合. 第三条 收入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专人负责、应收尽 -
4 - 收、全程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收入合同管理职责如下:
(一)合同签订部门或执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 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督促对方单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对 合同的执行进度负主要责任.
(二)科技处、技术研究院负责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全部 科研合同的归口管理,做好科研合同登记,协助科研人员及时认 领科研到款,协助合同执行部门责任人和合同执行人对合同履约 情况、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监管.
(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房屋租 赁合同的归口管理,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履行,对合同履约 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四)财务处、法律顾问室负责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其他收入 合同的归口管理,其中法律顾问室负责合同的签订和登记,财务 处负责对合同履约情况跟踪监管和收入的确认. 第五条 合同签订部门或执行部门责任人、归口管理部门要 强化合同履约监管意识,加强履约监管力度,落实合同管理和监 管责任,防范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 第六条 合同签订部门或执行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合同文本 提交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七条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登记,对履约情况实施跟踪 -
5 - 管理. 第八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到款信息,督促相关部门 或人员办理,按季度核查合同的收入确认和履约情况. 第九条 合同签订部门或执行部门负责人应协同归口管理部 门做好合同履约情况核查工作,核查的内容包括:
(一)付款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履行付款义务;
(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标的、支付方式等方面变更 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