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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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西安理工大学预算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西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已经

2017 年第

21 次校党委 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理工大学

2017 年12 月18 日 西安理工大学文件 西安理工财务〔2017〕15 号-2-(此页无内容) 校长办公室

2018 年1月3日印发 -

3 - 西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预算管理,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发挥预算 的分配和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 《事业单 位财务规则》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西安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 法》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编制遵循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 顾、 保证重点 的总原则. 收入预算积极稳妥;

支出预算按照 确 保人员经费、确保日常运转、确保学校工作重点 的思路,严格 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经费、会议 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对财政专项经费的统筹力度,保 证重点支出,优先支持学校内涵式发展,注重预算绩效考核,稳 步提高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基本运转保障水平,努力 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条 学校年度预算编制须结合中长期财务收支计划,结 合预算执行业绩、专项资金结转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 标和学校实际财力,实行零基预算,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 制年度预算方案. 第四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

1 月1日至

12 月3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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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五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审定学校预算方案;

校长办公 会负责审议学校预算方案;

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学校预 算总体框架;

财经委员会负责预算的前期论证和初步审议. 第六条 财务处负责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向财经工作 领导小组、财经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汇报年度预算 草案;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学校年度预算方案;

考核预算执行情 况等. 校属各单位是学校校内的二级预算单位,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 度预算以及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全校性项目预算, 组织和监督本单 位预算和所管理的项目预算的执行. 独立核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按学校管理权 限和决策程序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 预算编制范围 第七条 预算是按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 收支计划.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专项支出 预算. 第八条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 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学校预算年度可使用 的事业基金.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 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 加和收入的增长,又要尽量核实收入,避免赤字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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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财政补助收入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

(二) 上级补助收入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 编列.

(三)事业收入根据具体的收入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 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业务量和收费标准计算,无收费标准的项 目,则要按上年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有关因素编列.

(四)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本年度业务活动情 况和上年收入完成情况编列. 第九条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重新合 并划分为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基本人员支 出和基本运行支出. 第十条 基本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 助支出,基本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由财务处与人事处、学生处等 单位沟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结合学校实 际情况计算编列. 第十一条 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党政管理单位的办公费、差旅 费、电话费,教学和教辅单位的教学业务费、教学管理费、毕业 设计费、 实验实习费、 体育维持费、 研究生业务费、 学生活动费、 招生费和就业费等,后勤单位的水电费、天然气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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