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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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 应当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内容,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存在表述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的内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
3 日内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 统进行澄清.澄清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自澄清发出之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天. 逾期未澄清或澄清不及时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予以相应延期.投标人提出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时间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时 间为准.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携 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 标人的书面异议及招标人的书面异议答复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招标人未在
3 日内对投标人的书面异议作出书面答复的,暂停招投标活动,直至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答复对招标文件内容产生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业务系统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异议书面答复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 天. 投标人递交书面异议和招标人书面异议答复均须当面签收;
招标人拒绝当面签收的,应暂停招 投标活动;
异议人拒绝当面签收的,视为放弃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书面异议的时间和招标人 异议答复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对招标文件内容产生修改的异议答复时间,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业务系统发出时间为准.
4、投标人认为招标人的书面异议答复内容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3 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山 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鲁建招字〔2014〕26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
9 及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滨州工业园区鼎鑫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梧桐二路
279 号 联系人:耿局长 尹主任
电话:18654390987
18769637071 1.1.3 招标代理机 构名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凤凰三路
69 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43-3525566 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4 招标项目名 称 滨州工业园区
2019 年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1.1.5 项目建设地 点 滨州工业园区 1.1.6 项目建设规 模 梧桐四路 G205 至凤凰四路、凤凰一路梧桐四路至梧桐五路污水管线;
凤凰 六路梧桐二路至梧桐五路污水管线. 1.1.7 工程项目施 工预计开工 日期和建设 周期
2019 年4月30 日80 日历天 1.1.8 建筑安装工 程费/工程 概算 13984725.98 元1.2.1 资金来源及 比例 已到位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