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11
太和医院管理干部离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干部轮岗交接 工作,明确管理干部任期责任,保持工作连续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管理干部是指主持科室工作的正、副主任,医 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 管理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及其他原因离开原岗位时,应当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工作交接手续.

一、管理干部轮岗离任交接的主要事项和内容

(一)资产交接:主要包括科室固定资产及科室留存的现金 资产;

管辖范围内的资产和账务.

(二)重要事项交接:主要包括任职期间工作任务目标完成 情况;

主要工作思路;

已确定开展但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

(三)工作资料交接:主要包括任期以来文件资料,工作计 划与总结,科室人员信息及分工,涉及科室发展的资料等.

二、交接注意事项 对科室存在的经济纠纷及遗留问题,交接时应如实、完整地 将具体情况及产生的原因行成文字资料,交待给继任者.

三、离任交接流程

(一)自医院文件正式下发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离任干部应 十堰市太和医院-2- 积极按照上述交接内容及事项将科室需要交接的资料准备齐全, 以便顺利交给继任者,以保证科室工作的连续性.

(二)在离任岗位所在科室分管院领导的安排下,离任干部 和继任干部与科室人员见面,并由分管院领导安排、协调工作交 接.

(三)在后勤服务中心的见证下,对照科室资产账目清点资 产,填写资产交接表,由离任干部、接任干部签字确认后完成资 产交接.若资产交接过程中发现资产盘亏或盘盈的情况,应由离 任干部予以书面说明;

对因工作需要带离原工作岗位的电脑等设 备,应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办理好资产转移手续后方可带走.

(四)在政工处的见证下,由离任干部、接任干部完成重要 事项、工作资料、纠纷和遗留问题交接.交接情况形成书面纪要, 由参与者共同签字鉴证,纪要原件由政工处存入医院档案室.

(五)按照医院《科级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实施办法》 ,涉 及岗位调整的科级干部应主动配合审计人员,开展对其任期内经 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六)离任干部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交接工作,对借故拖延或 不按要求进行交接的,按《太和医院管理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 规定予以问责.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十堰市太和医院

2017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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