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1 |
2019 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 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47 号)文件的要 求,经您自主选择、学校审核和我机构复核,您被录取参加由我校经亨颐学院承 办的电影审美鉴赏和语文拓展性课程开发高级培训,现就报到和 培训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9 年7月13 日9:00-12:00.
培训时间:2019 年7月13 日至
24 日,共12 天.
二、集中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杭州潮王大酒店一楼大厅(潮王路
208 号) . 培训地点:潮王大酒店及各实践基地(具体教室以课表为准) .
三、培训缴费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培 训相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计[2018]88号)、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 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杭财行[2018]3号)文件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320元/ 人/天,此次培训共12天,共计3840元.请您务必在接到培训通知后及时了解本 单位财务政策,同时了解本单位规范全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码. 2.缴费方式: (1)支付宝: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报到日前完成 缴费.操作方法:预先绑定本人公务卡或银行卡,扫二维 码缴费(标"*"为必填项) ;
支付完成后截屏保存好转账记 录发项目助理. (2)汇款: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报到日前汇入我 校账户;
务必在汇款单位备注栏中注明:"经亨颐学院+电 影美学+学员姓名";
户名:杭州师范大学;
开户行:交通银行下沙支行;
帐号:331065950018000482533;
3.如有交费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阮老师(0571-28867925,13588411966). 4.培训经费凭培训通知和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培训学员所在地和培训地的 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培训纪律 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 通知》(浙教办师〔2014〕14 号)要求,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 况请假的, 将在培训学时记录中扣除相应缺课时间;
集中脱产培训缺课时间超过 五分之一的,不予结业、不记学时(学分);
学员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 为的,应立即终止其培训,不予结业、不计学时(学分).培训机构要及时将不 予结业学员的情况抄告其所在教育局和学校.
五、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任为新
电话:0571-28865782 手机:138580018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项目助理: 封丽娜老师
电话:0571-28865784 手机:13357133252,请您尽快加入班级QQ 群: 693642492(二期电影审美),并及时将群名片修改为实 名,以便进行交流.
六、温馨提示 1. 请及时登录杭州教师教育网(www.hzjsjy.com)首页"培训通知"栏下 载打印本培训通知,及早向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安心参 训. 2.培训期间通过省质量监控平台进行手机扫二维码考勤.根据 《浙江省教育 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 〔2014〕14 号)要求,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将在培 训学时记录中扣除相应缺课时间;
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五分之一的,不予结业、 不记学时 (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