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11
桂教师范〔2018〕31 号2018

2019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方案》 (桂教人 〔2014〕

51 号) 要求, 为做好我区 2018―2019 学年 (2018 年9月―2019 年7月)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选派支教走教 支教走教工作由各设区市统筹, 以就近就便、 市县调剂为主, 主要采用"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进行,鼓励跨市支教, 由受援市和支援市自主商定.

根据年初各市汇总上报的支教走教 需求,2018―2019 学年全区计划选派支教教师

1707 名(安排到 "三区"县非义教阶段支教

259 名,安排到非"三区"县支教

1448 名) ;

计划选派走教教师

2127 名(安排到"三区"县走教

1056 名,安排到非"三区"县走教

1071 名) .各市选派指标见 附件 1.

二、培训"三区"教师 2018―2019 学年,我区将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培训计划, 更正重印件 原电子和纸质公文同时作废,以更正重印公文为准 ―2― 为"三区"县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

150 名左右 (每个"三区"县可选派

3 名教师参加)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是落实《乡 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 将该项计划作为优化当地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 平、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并指派 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日常管理,对支教走教教师 进行跟踪管理, 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 生活条件.

(二)严格经费使用.2018―2019 学年自治区支教走教经 费已全部到位,各市要严格按照桂教人〔2014〕51 号文规定落 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选派工作经费, 并按照规定的经费标准制定 经费使用方案,如数将补助资金下拨给个人.支教经费只能补助 从城市学校到乡级及以下学校支教走教的教师, 不得补助给从乡 村学校到城市学校跟岗学习交流的教师.同时,必须切实加强资 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选派工作经费.

(三) 规范选派程序. 各市要加强业务指导, 确保所辖县 (市、 区)按要求落实支教走教教师和参加培训教师等选派工作,督促 各方及时签订三方工作协议.签约后,各地自行确定选派教师的 出发方式、出发时间等派送事宜,确保支教教师按时到岗.请各 市教育局于

2018 年9月30 日前,将本市《广西中小学支教教师 ―3― 签约情况统计表》 (附件 2) 、 《广西中小学走教教师签约情况统 计表》 (附件 3)及《选派工作经费使用方案》等材料报我厅教 师工作处.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及

电话:丁朔, 0771―5815208.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材料邮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

69 号1921 室,邮编:530021. 附件:1.2018―2019 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选派指 标表 2.广西中小学支教教师签约情况统计表 3.广西中小学走教教师签约情况统计表 4.广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三方工作协议书 (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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