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1 |
10.参与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应用,并取得研 究成果;
11.参与国外先进技术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应用,并取得研 究成果;
12.参与工程设计并付诸实施;
13.撰写
1 篇不少于
6000 字的工程实践报告;
14.参与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 励. 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必须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 础上,增加发表
1 篇被 EI 期刊或 特殊 EI 会议 收录的学术论 文.
(三)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对于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本分委会暂 不作规定.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参照本分委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 求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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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1.2017 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在学期 间至少发表(含录用)2 篇被 SCIE 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必须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 础上,增加发表
1 篇被 SCIE 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成果要求 参照《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 学位的规定》(天大校研〔2010〕29 号)执行.
(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按照学校关于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规定 1.研究生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 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 位为天津大学.通讯作者视同于第一作者,如该论文第一作者为 其他学生(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其他学生为第二作者),则研究 生以通讯作者身份申请学位时,需第一学生作者声明放弃以该论 文申请学位,并由研究生的导师签字确认同意.被录用的学术论 文需提供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并经其指导教师 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的学术论文.用于申请学位的被 录用学术论文,其署名情况应与发表时一致,如发现舞弊作伪等 违反学术规范、侵害天津大学知识产权的行为,已获学位人员经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可以撤销学位. 2.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包括自然 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且第一获奖单位为天津 大学,则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 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
5 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则每项获奖 相当于
1 篇被 SCIE 收录的学术论文;
5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二、三等奖且排名前
5 位且有个 人获奖证书,则每项获奖相当于
1 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3.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我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 授权,则每项发明专利相当于
1 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要求本人 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其指导教师(含副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下同)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并且专利权人为天津大 学. 4.对于天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时所提交的学术论 文,允许以国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天津大学 至少为第二署名单位.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自然 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均要求第一获奖单位 为天津大学,且有个人获奖证书.其中,省部级一等奖须排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