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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9,036 其他长期应付账款-流动部份 197,878 206,540 借款 1,575,942 1,890,206 应付股息 25,034
132 流动负债合计 9,438,187 9,914,632 总负债 9,669,162 10,300,601 权益及负债合计 26,205,150 24,405,369
7 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1,906,353 983,085 投资活动所耗的现金净额 (1,922,752) (78,789) 融资活动所耗的现金净额 (1,063,690) (487,3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少) 增加净额 (1,080,089) 416,952 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5,689 (14,82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66,396 1,290,1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91,996 1,692,328
8 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的选取附注 1. 一般资料 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经完成一项集团重组后根倌酱镆痪虐艘 年公司法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本集团.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以及房 地产业务.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河北省及广东省设有生产厂房,并主要针对位於中国的客户进行 销售.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房地产业务. 除另有指明外,本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以人民币千元呈列.本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於二零一八年八月 二十九日已获董事局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 本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乃按照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 号 「中期财务报告」编制.除采纳在附注
3 中披露的新订及已修订准则外,本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应与截至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 (乃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 一并阅览. 3. 主要会计政策 除下文所述外,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乃与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一致, 此等会计政策载述於该等年度财务报表.
9 (a) 本集团已采纳的新订及已修订准则 若干新订或已修订准则於本报告期间适用,故本集团必须相应地更改其会计政策.采纳下列准则之影响列 载如下: (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 ,及(i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与客户之间的合约产生的收入」 . 除对冲会计的若干方面外,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一般没有重列比较资料.本集团在采纳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
9 号时采用修正追溯法.因此,因新减值规则引起的重分类及调整并无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期初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本集团在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时采用修正追溯法,即采纳的累计影响 (如有) 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 一日之留存收益中确认,而比较资料将不予重列. 下表列载单独项目已确认的调整.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第9号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第15 号 二零一八年 一月一日 (经审核)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32,111 (432,111) C C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表 之金融资产 C 14,605 C 14,605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之金融资产 C 417,506 C 417,506 流动负债 预提费用及其他流动负债 3,301,480 C (1,496,839) 1,804,641 合约负债 C C 1,496,839 1,496,839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综合收益 表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