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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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656660 或者 编辑短信至1065866855 也欢迎@海宁日报-潮城网 官方微博 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现拟对下列单位 (个人) 申请办理补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 期限为
15 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告期 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 公告期 满无异议的, 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 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6日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原土地使用者 李宏量 海宁市周氏纺织 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 海洲街道西苑
2 幢1单元402 海洲街道洛川小区
17 幢101 土地用途 住宅 商业 面积 (平方米) 16.87 49.68 原证书号 海国用(2003) 第4102315194号海国用(2010) 第02413号 根据用地单位申请并报经海宁市人民 政府批准对位于盐官镇天通路
2 号A区的 二宗国有土地实施收回, 其中一宗土地权利 人为海宁市湖塘电镀有限公司, 收回土地面 积7326 平方米, 用途为工业, 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海国用 (2008) 第6206030017 号;
另一宗土地权利人为海 宁市桃园电镀有限公司, 收回土地面积为
7272 平方米, 用途为工业, 使用权类型为出 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海国用 (2008) 第6206030015 号.对原土地权利人的土地使 用权及地面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 请在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盐官镇人民政府申 请复查, 无异议的, 公告期满后实施土地使 用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海宁市城区空气质量周报 (3月18日至3月24日) 项目 二氧化硫 (SO2 ) 二氧化氮 (N02 )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空气污染分指数
36 33
59 空气污染指数
59 首要污染物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级别 Ⅱ级 空气质量描述 良 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3年3月25日87044800热线 3月25日 陈先生 我是外地的, 有一个女朋友, 我们订婚了, 可是性格不和, 也说不到一起.我和女朋友 提分手, 她也愿意的, 可她爸要我付出代价, 要我赔偿精神损失费,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 办? 我和她是在食堂工作的一位阿姨介绍认 识的, 当时去她家相亲, 看着还好.去年快过 年了我叫她和我一起回家过年, 她爸爸说海宁 这边风俗要订婚了之后才可以去男方家.当 时我爸和我去她家吃饭了, 我们就在过年前几 个月订婚.她们订婚请亲戚朋友吃饭, 我一家 人也去了, 她爸爸办酒花了四万多, 收了三万 五千元红包, 给了我和我爸爸妈妈, 但她去我 家的时候, 我爸爸妈妈都给她了.订婚后她爸 给我买了一辆电瓶车.订婚那天我说回宿舍 睡, 她爸说订婚了就在一起睡, 我们就同居了. 通过这几个月相处, 我们俩根本没有话 说, 都不知道说什么, 有时讨论事情就会吵起 来, 我好久也没去她家了, 我和她提了分手, 她 爸就很生气, 打电话威胁我爸要我们付出代 价. 我今年
26 岁了, 她25 岁, 可能怕找不到老 婆, 就答应了.当时说的是我去她家做 "上门 女婿" , 现在回过头来看, 很不合适, 我是东北 人, 海宁方言我听不懂, 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 很不一样. 我和我女朋友都挺糊涂的.我稀里糊涂 答应了这门婚事, 她什么事都听他爸的, 自己 没主见.其实他爸也是讲道理的人, 可能我在 她们亲戚中印象很好, 她亲戚都说我好, 我忽 然提出说分手, 她们接受不了. 要我赔精神损失费, 我也没那么多钱.按 照道理, 我的精神也受伤害了.法律上有这种 精神损失费的说法吗, 他们的要求我该不该接 受? 记者万姗核实: 陈先生是哈尔滨人, 三年 前和父母一起来海宁工作, 经人介绍认识了现 在的女朋友.相处了三个月后, 两人订婚, 但 因为生活习惯等原因, 近日, 陈先生提出分 手.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说法, 记者采访了浙江 虎良律师事务所的朱雯婷律师. 朱律师: 恋爱关系不受法律调整, 这类纠 纷可以通过民间协商, 在自愿的前提下作出一 些补偿. 恋爱关系破裂, "精神损失费" 一说是不存 在的.根据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 非法侵害时, 法律上才支持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