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12 |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 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 ,我公司对宏福环保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 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宏福环保本次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事宜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根据《业务规则》 ,本公司组成了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在内 的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成员不存在持有宏福环保股权、在宏福环保任职等不独立 情形, 亦不存在利用推荐挂牌中获取的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之情形及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之情形. 项目小组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的要求,对宏福环保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 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 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宏福环保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监事、 员工进行了访谈;
查阅了公司章程、 三会 (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
了解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1-5-2 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 具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 《尽职调查报告》 )及其他申 请文件.
二、内核意见
2017 年10 月11 日项目小组向开源证券内核机构提交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及其他申请文件.根据《推荐业务规定》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业务内 核工作细则》 ,内核委员会于
2017 年10 月16 日至
2017 年10 月18 日对宏福环 保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2017 年10 月18 日 召开了内核会议. 参与本次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共
7 人,为:李文静、徐超、李兰明、华央平、 孟三峰、刘美艳、吕明达.其中包括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各一名. 上述内核会议委员不存在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 织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本人与其配偶直接 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处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