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2 |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内设
8 个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 档案等工作;
负责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新闻宣传、政务 公开、计划生育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城 乡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机关 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用地规划管理股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负责依法调整城 市规划、用地条件的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各类规划编制成 果的归档工作;
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县政 府所在地中心商务区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的组织编制、评审、报批及规划咨询工作;
参与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
(四)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股 负责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的审查和依法调整工作;
负责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
负责组织 建设工程的放(验)线、规划的核实和验收工作;
负责依法 审核、审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与违法建设规划案件的 处理工作.
(五)法规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负责全县规划普法宣传;
做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 的知识培训工作,完成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申报及年审工 作;
指导股、队的规划执法工作;
对城区、乡村规划监察队 呈报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案件案卷进行审核;
做好行政诉讼 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召开听证会;
认真做好群众有关 规划法律法规的咨询;
配合有关股室做好建设项目的放、验 线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验收核实;
协助窗口服务与管理,协 助有关股室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申报材料的初审和 一书三证 的发放工作;
协助办公室组织城乡规划委员会 会议,准备有关材料,记录、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负责对 各类建设项目和城乡规划编制的批前、批后公示工作;
负责 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登记、接待、转交、解释说 明工作;
负责规划中心网站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中心内部监 察、督查工作.
(六)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工作管线专项规划的编制、 审查、评审和报批工作;
负责县城规划区道路、桥涵和各类 市政管线等市政工程管线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负责县 城规划区内临时市政工程管线的规划审批工作;
负责市政工 程管线建设项目放(验)线的规划验收工作;
参与县城规划 区内市政工程管线违法建设案件的处理与督察和县城规划 区内市政工程管线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
支持配合其他股 室、队有关工作的落实.
(七)财务股 负责中心系统财政财务收支、部门预算、决算和专项资 金决算等工作;
负责各项专项经费及专项资金的请拨、催办 及中心系统内部审计及协调工作;
负责各项税、费、基金收 缴及对账工作;
负责 三金 扣缴及核对工作;
负责各项报 表(部门预算报表、财务决算报表、国有资产报表、收费报 表、财务报表等)的汇总、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