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2 |
一、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本公司拟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
40 万吨烟混煤购销 业务,预计总交易金额为 1.84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与
2003 年12 月,位于安徽省 宣城市,由国投电力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 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 资组建.国投电力公司持有其 45%的股份,为控股股东.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装机容量
240 万千瓦,一期工 程建设 1*600MW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006 年8月31 日,一期工程 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正式核准,同年
10 月18 日正式开工建设, 计划
2008 年10 月18 日投产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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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开发 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定价原则 本项关联交易执行政府定价原则,即依照安徽省内重点电煤统 一指导价确定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省重点发电企业,被列入 安徽省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安徽省煤炭生产企业, 根据政府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政府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已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2008 年煤炭买 卖购销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进行了约定.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认为:该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国投新集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 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8月6日3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独立意见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集" )于2008 年8月6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国投新 集独立董事对国投新集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意见. 国投新集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 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国投新集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1.该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国投新集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 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成龙 程庆桂 崔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