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2 |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8 年08 月16 日至
2018 年08 月22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2: 30-5:
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四川省成都市孵化园
9 号楼 F 座416 室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2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 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 年08 月2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开启. 十
一、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孵化园
9 号楼 F 座416 室.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寨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
5 号楼交通运输局 邮编:
623400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
电话:0837-7732002 传真:0837-773200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采购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
9 号楼 F 座416 室邮编: /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28-83235896 -
3 - 传真:028-8323589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18 年8月-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 本次采购采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中的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下 浮10%,加上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中监理费招标后节 余资金的70%[(即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中监理费金额 -监理招标控制价)*70%](前述两部分费用合计)作为 采购工程代建服务费最高限价,工程代建服务费为: 5877416.0*0.9+(9300822-5520000)*0.7=7936249.80 元,取整为
793 万元. 即人民币793万元作为工程代建全部服务的最高限价.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工程代建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793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本采购项目不得分包采购.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 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