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2 |
2008 年度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目录页次一.
鉴证报告 1-2 二.附件 1.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3-7
2008 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 募集资金
2008 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德专审字[2009]217 号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募集资金
200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鉴 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 (2008 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的基础上对 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 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 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
2 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 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2008 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 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 贵公司募集资金
2008 年度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 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3 2009 年4月8日3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08 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7月7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66 元.截至
2008 年7月1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800,000.0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999,900.05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80,800,099.95 元. 截至
2008 年7月11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 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原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以2008 年7月11 日出 具的 深华验字[2008]79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